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示公告 【公告送达】新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126号公告(受送达人:鼎盛未来(山东省)企业管理信息咨询(集团)有限公司)-凯时官网手机版下载

【公告送达】新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126号公告(受送达人:鼎盛未来(山东省)企业管理信息咨询(集团)有限公司)
发布日期:2024-03-11 17:03 浏览次数:

鼎盛未来(山东省)企业管理信息咨询(集团)有限公司:

本委受理庞霄宇诉你单位工资纠纷一案(新劳人仲案字〔2024〕第126号),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,依照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申请书副本、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等法律文书,申请人的仲裁请求为: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培训期6天的补贴(每天30元)共180元、试用期工资(1700元基本工资 300元全勤)共2000元。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30日即视为送达。

本委定于 2024年5月6日上午8时30分在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仲裁二庭(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,联系电话0538-7224810)开庭审理此案。请准时参加庭审,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,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。

特此公告。    

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
2024年3月11日


信息来源: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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