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告送达】新劳人仲案字〔2023〕第614号公告(受送达人:山东万咖国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)
发布日期:2024-03-11 17:02 浏览次数:
山东万咖国际汽车服务有限公司:
本委受理的刘东诉你单位工资纠纷一案(新劳人仲案字〔2023〕第614号)已审理终结。因无法联系到你单位,依照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新劳人仲案字〔2023〕第614号仲裁裁决书,裁决内容如下:一、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,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2年1月至6月的工资共计叁万元整(小写:30000元)。二、依法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。
根据《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,你单位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(地址:新泰市府前街1559号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,联系电话:0538-7224810)领取裁决书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,即视为送达。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,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期满不起诉的,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。
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
2024年3月11日
信息来源: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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